一、学业奖学金
按照《色播app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研工字〔2024〕9号)文件精神,2025年秋季及之后入学的在校研究生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在这之前入学的在校研究生按老办法执行。
(一)发放对象:
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研究生。
(二)发放标准与比例:
1、2025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在校研究生
类别 | 等级 | 比例 | 额度 (万元/学年) |
硕士 研究生 | 优秀学业奖学金 (不含一年级) | 一等 | 10% | 0.4 |
二等 | 20% | 0.2 |
基础学业奖学金 (含一年级) | —— | 100% | 全额学费(专业学位硕士:1.3, 学术学位硕士:0.8) |
博士 研究生 | 优秀学业奖学金 (不含一年级) | 一等 | 10% | 0.6 |
二等 | 20% | 0.3 |
基础学业奖学金 (含一年级) | —— | 100% | 全额学费(1.0) |
2、2025年秋季及之后入学的在校研究生
类别 | 年级 | 等级 | 比例 | 额度 (万元/学年) |
博士 研究生 | 二年级及以上 | 一等 | 10% | 1.6 |
二等 | 20% | 1.3 |
三等 | 70% | 1.0 |
一年级 | 三等 | 100% | 1.0 |
学术学位硕士生 | 二年级及以上 | 一等 | 10% | 1.2 |
二等 | 20% | 1 |
三等 | 70% | 0.8 |
一年级 | 三等 | 100% | 0.8 |
专业学位 硕士生 | 二年级及以上 | 一等 | 10% | 0.7(享受由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实践类奖助学金) |
二等 | 20% | 0.5(享受由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实践类奖助学金) |
一年级 | 三等 | 100% | 0.3 |
二、国家奖学金
(一)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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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一年级同学也可参评(硕博连读转博第一年按照博士标准参评)。
获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全国一等奖的同学按往年经验可直接获评国家奖学金,具体赛事请参考:
//sebo-app.com/info/4061/100201.htm
(二)发放标准与比例:
类别 | 指标 | 额度(万/学年) |
博士研究生 | 学校划拨 | 3万 |
硕士研究生 | 学校划拨 | 2万 |
三、国家助学金
(一)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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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发放标准与比例:
类别 | 比例 | 额度(万/学年) | 备注 |
硕士研究生 | 100% | 0.6 | 全年按12个月发放,每月发放500元。 |
博士研究生 | 100% | 2.7 | 全年按12个月发放, 每月发放2250元。 |
四、学术创新奖
(一)发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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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籍和毕业2年内的研究生。其中,委培生中在职教师不能参评,本校进站博士后入职以后成果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发放标准与比例:
奖励等级 | 额度(万年/学年) | 奖励人数 |
特等奖 (研究生学术创新校长奖) | 8 | 不限 |
一等奖 | 5 | 0-80人 (按学部分配名额) |
二等奖 | 1.5 | 0-400人 (按学部分配名额) |
五、新生奖学金
(一)发放对象:来自高水平大学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居前列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新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二)发放标准与比例:
奖励等级 | 额度(万年/学年) | 奖励人数 |
特等奖 | 1.0 | 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
一等奖 | 0.5 | 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
二等奖 | 0.3 | 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
六、专项奖学金
根据往年情况,整理色播app
研究生可参评专项奖学金情况如下:
(一)发放对象:色播app
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
(二)发放标准与比例:
专项奖学金名称 | 金额(万元) | 指标 | 参评范围 |
硕 | 博 | 硕 | 博 |
雷军奖学金 | 雷军卓越奖学金:100000元/人,硕士3人博士3人 雷军腾飞奖学金:20000元/人,硕士12人博士12人 | 全校(二年级及以上) 硕博连读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标准参评 |
于刚·宋晓奖学金 | 0 | 3.0 | 0人 | 20人 | 全校(二年级及以上博士) |
张蔚榛奖学金 | 3 | 5 | 2人 | 2人 | 农水专业1硕、1博;智慧水利等其他水利类专业1硕、1博 二年级及以上,硕博连读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标准参评 |
潘家铮奖学金 | 0.8 | 2人 | 二年级及以上 |
黄河奖学金 | 0.5 | 1 | 4人 | 2人 | 二年级及以上 |
长江电力奖学金 | 0.8 | 2人 | 二年级及以上 |
宽泛自强励志奖学金 | 0.2 | 15人 | 全校(二年级及以上) |
湖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 | 0.05 | 2人 | 水电色播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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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文奖学金 | 一等:0.5 二等:0.2 | 2人 | 水文学及水资源专业在读二年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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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发放对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与比例:
类别 | 金额(元) | 奖励人数 |
硕士、博士研究生 | 1768元/人(即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符合条件均可获奖 |
八、学费补偿
(一)发放对象: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由国家实行补偿其学费,每年补偿金额上限为2.0万。
(二)发放标准与比例:
类别 | 金额(万元) | 奖励人数 | 备注 |
博士研究生 | 3.0 | 符合条件均可获奖 | 1.0万*3年 |
工学硕士研究生 | 2.4 | 符合条件均可获奖 | 0.8万*3年 |
工程硕士研究生 | 2.6 | 符合条件均可获奖 | 1.3万*2年 |
九、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奖励
(一)发放对象:自愿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协议就业的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与比例:
类别 | 金额 (万元) | 奖励人数 |
非西藏、新疆生源到西藏、新疆就业创业 | 1.0 | 符合条件均可获奖 |
西藏、新疆生源回家乡就业或内地生源到西部省会以下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 0.5 | 符合条件均可获奖 |
内地生源到西藏、新疆外的西部省会城市就业创业 | 0.3 | 符合条件均可获奖 |
非内地生源到西部省会以下及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 | 0.2 | 符合条件均可获奖 |